藥毒所99年報
22 農藥之水生毒性與健康風險評估 本研究依經濟合作發展組織第 203 號試驗規範,建立斑馬魚養殖技術並檢 測農藥對斑馬魚之急毒性,並與本所已 往之鯉魚急毒性試驗結果比較,期以國 際化的標準試驗方法,做為評估農藥對 環境安全之指標。在檢測的 10 種農藥原 體中,勃激素、亞滅培與嘉磷塞的 LC 50 分別為 112 、 115 與 116 mg/L ,急毒性分 類屬於低毒。安丹的 LC 50 為 22.2 mg/L , 屬輕毒等級。菲克利、亞特松及得克利 的 LC 50 分 別 為 4.4 、 2.2 與 7.8 mg/L , 屬中等毒等級。芬佈賜、芬普尼及培丹 的 LC 50 分別為 0.004 、 0.222 、 0.155 mg/ L ,屬劇毒等級。此結果與經鯉魚或國際 其他魚種的毒性分類結果相當 ( 表 2.) 。 比較相同農藥在斑馬魚、鯉魚與其他魚 種的毒性反應關係,具有顯著之正相關 性 (r = 0.9749) ( 圖 16.) ,顯見本實驗室 建立之斑馬魚急毒性試驗方法,確可作 為農藥對水生毒性之檢測模式魚。 此外,本研究由農藥之動物急毒性、 慢毒性、生殖與發育毒性、以及致變異 性等資料,綜合評估待克利、護汰芬、 得克利與四克利等三唑系農藥對人體健 康之風險結果:四種農藥之口服與皮膚 急毒性皆屬輕毒,對動物之主要傷害標 的器官皆為肝臟。待克利與護汰芬皆具 輕微眼刺激性,無基因毒性與潛在之生 殖毒性、致畸胎性、致腫瘤性等,人體 可接受之攝食劑量 (RfD) 分別為 0.0058 mg/kg/day 與 0.01 mg/kg/day 。得克利之 慢毒,建議之人體危害參考劑量為 0.03 mg/kg/day 。推估人體經攝食可接受之四 克利的參考劑量為 0.008 mg/kg/day 。 表 2. 十種農藥對斑馬魚與其他魚種之急毒性比較 農藥原體 斑馬魚 LC 50 其他魚種 LC 50 毒性等級 勃激素 > 112 虹鱒魚 (rainbow trout) > 150 低毒 嘉磷塞 > 116 藍鰓太陽魚 (bluegill sunfish) 120 低毒 亞滅培 > 115 鯉魚 (carp) > 100 低毒 安丹 22.2 虹鱒魚 (rainbow trout) 13.6 輕毒 菲克利 4.4 鏡鯉 (mirror carp) 5.9 中等毒 亞特松 2.2 鏡鯉 (mirror carp) 1.4 (48h) 中等毒 得克利 7.8 藍鰓太陽魚 (bluegill sunfish) 5.7 中等毒 芬佈賜 0.004 虹鱒魚 (rainbow trout) 0.001 劇毒 芬普尼 0.222 虹鱒魚 (rainbow trout) 0.248 劇毒 培丹 0.155 亞洲池塘泥鰍 (asian pond loach) 0.095 劇毒 *LC 50 單位為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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