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機關誌

12 第 一 篇 大事紀 年 大事紀 民國 西元 63 1974 • 9 月全體員工自臺北遷至臺中縣霧峰鄉新址上班,同時 增加鼠害與雜草防治之研究,五組一室 ( 農藥殘量組、 農藥毒理組、昆蟲組、植物病理組、植物生理組、執行 長室 ) 相繼成立。 64 1975 • 4 月實驗辦公大樓建築完成,各組逐漸遷入實驗大樓。 • 正式員工 45 人,包括研究人員 26 人,行政人員 12 人,技 工工友 7 人。 65 1976 • 展開第二期 5 年計畫 (65 年 7 月至 70 年 6 月 ) 。 68 1979 • 農復會改組成立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 ( 農發會 ) ,貢穀 紳主任歸建農發會。 • 管理委員會通過任命李國欽博士接任中心第四任主任。 71 1982 • 「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站」掛牌運作。 74 1985 • 元月一日改制為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隸屬臺灣省政府 農林廳,李國欽擔任第一任所長。 • 組織架構:殘毒管制系、應用毒理系、農藥化學系、農藥 製劑系、農藥應用系、技術服務室及總務室等五系二室。 • 正式員工 106 人,包括研究人員 51 人,行政人員 8 人,技 工工友司機 47 人,另有計畫助理 18 人。 77 1988 • 成立視聽室收集國內農藥、病蟲草害試驗研究資料並配 合農政主管單位製作宣導短片,「農藥的安全使用」獲 78 年農委會金言獎及 82 年國立教育資料館優良教學錄 影帶自然組優等獎。 78 1989 • 建立田間農藥殘留監測體系,納編農林廳設置在各農業 縣的約僱農藥殘留測定員,分置於各改良場,成立「農 藥安全使用諮詢站」,負責田間殘留監測及農民用藥教 育,採用化學分析法取代原使用的生物檢測方法。 79 1990 • 推動「優良農業操作者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GAP) 」標章制度,寓檢驗於教育,中文簡稱「吉園圃」 安全蔬果服務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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