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機關誌

177 第 六 篇 施 主要研究項目 年度 重要成果摘要 農藥登記資 料審查 1999-2010 • 2009 年 ( 民國 98 年 )3 月修正農藥田間試驗準則並公告 「延伸使用範圍之群組化作物或有害生物種類、代表 性使用範圍及其實施方式」,田間試驗改由業者自行 辦理,本所亦開始受理延伸使用案件申請。 • 2010 年 ( 民國 99 年 )4 月,申請農藥登記之廠商可採分項 提送理化或毒理資料先進行預審,此為針對無法一次 備齊登記所需完整資料之申請者,所提供之非正式審 查服務。 農藥審查系 統 2001-2010 • 2001 年 ( 民國 90 年 ) 開發「農藥登記審查作業系統」,可透 過網際網路方式建置、查詢與列印農藥登記相關資料。 • 2006 年 ( 民國 95 年 ) 「農藥登記審查作業系統」改版完 成「農藥審查系統」 (PPINFO) 。 農藥登記審 查會議 1989 • 自 1989 年 ( 民國 78 年 ) 起本所每月初召開農藥登記審查 會議,由所長主持,本所各組出席,就各組的專業再 分成小組審查業者為申請登記所提送的資料。各組依 專業分成下述小組審查各項資料,包括物化組負責 物理化學性資料、毒理組負責審查動物毒理、代謝資 料、環境組負責審查環境、殘留消退、非目標生物毒 性資料、田間組負責審查藥效、藥害資料以及資料組 負責審查其他國家登記文件資料。 田間試驗設 計書 2007-2009 • 配合農藥管理法於 2007( 民國 96 年 ) 年 07 月修正施行, 農藥田間試驗已修正改為資料審查方式,不再由中央 主管機關辦理農藥委託田間試驗,爰於 2009( 民國 98 年 ) 年 03 月修正「農藥委託田間試驗準則」,並將名 稱修正為「農藥田間試驗準則」,其增訂國內農藥田 間試驗設計書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進行田 間試驗之規定。廠商檢送田間試驗設計書至農藥登記 單一窗口,由本所初步檢視田間試驗規範符合性,後 轉送專家審查,通過之試驗設計書轉送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發田間試驗許可。 1999 年農委會委託藥毒所負責辦理「農藥登記單一 窗口受理審查業務」 1999 年農藥登記前人畜及環境安全資料審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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