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所112年度
建立農藥刺激性與過敏性的體外試驗模式 為確保農藥使用的安全,在登記申請過程中需依農藥管理法提交毒理安全性 評估試驗報告,但現今國際趨勢在動物保護與人道觀點下,當不影響安全評估之 有效性前提,各主管機關均朝向動物替代 (Replacement) 、減量 (Reduction) 及精 緻化 (Refinement) 等 3R 方向進行。 在刺激性方面,本研究自 109 年起分別導入眼睛與皮膚的體外試驗,包括 OECD TG 491 、 TG 494 ( 圖 14 ) 、 TG 439 與 TG 431 指引,建立相關標準操作程 序並實際進行指引指定測試化學物、農藥原體與成品農藥等試驗物,並驗證我國 工研院的 EPiTRI 與國際指引指定的體外模型皆可正確且一致的完成分類,以評 估這些體外指引在農藥登記上的適用性,並提供相關資料作為相關修法的參考, 以實際推動替代試驗於農藥申請上的使用。未來可提供由試驗物的物化特性、綜 合性測試與評估策略 (Integrated Approaches to Testing and Assessment, IATA) 、以 及上述體外試驗指引的限制性綜合考量,提供目標農藥的試驗選擇策略,並實際 提供國內試驗委託服務,以具整體規劃的配套措施,推動國內產業替代試驗的應 用。 在過敏性試驗方面,本研究以表皮細胞株進行皮膚過敏性細胞試驗,分析細 胞之過敏相關 RNA 表現量及次世代定序分析,結果顯示本細胞株可作為過敏反 應基因分析之候選細胞株外,另外發現針對不同濃度之相同試驗物處理後,發現 在不同濃度下,其對過敏反應之基因刺激程度不同 ( 圖 15 ) 、基因表現亦有所不 同 ( 圖 16) ,因此未來須持續針對不同濃度過敏物質對細胞株及動物之影響研究, 以利更細緻的過敏分級運用。 圖 14. OECD TG 494 試驗操作,包括膜電位測量與分析 ( 左圖 ) 與電極構造 ( 右 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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