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簡訊-第24期2010年12月 - pag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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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梅姬颱風受災農民可申請災
害貸款,年息 1.25%
梅姬颱風造成農業損失d農委會公告宜蘭縣為
辦理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d利率為年息
1.25%
d
提供受災農漁民復建及復耕所需資金f農委會表示d
考量宜蘭縣部分受災農漁民甫從芭瑪風災中逐漸恢復
生產d本次又再度受創d財務負擔重d為減輕重複受
災農漁民還款壓力d農委會宣布前已申貸芭瑪颱風農
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之梅姬颱風受災農漁民d本次申
貸梅姬颱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d其利率由年息
1.25%
降為
1%
d且第
1
年利息由政府補貼d申貸戶
免付利息f
農委會指出d上開地區受災農漁民有復建復耕資
金需求者d應於公告之翌日起
10
日內攜帶土地所有
權狀或土地委託經營或租賃契約書d向當地鄉€鎮e
市公所申請核發受災證明書d並於該證明書核發之
翌日起
15
日內d檢具受災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
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
(
)
會信用部申請貸款f
擔保能力不足者d也可由貸款經辦機構協助送請農業
信用保證機構保證f農漁民如有貸款疑問d請洽當地
農漁會信用部或農業金融局f
(
農委會
99.10.25)
99 年全國優秀農業人員選拔 
當選名單出爐
農委會表示d第
23
屆優秀農業人員選拔d
12
得獎人員分別來自行政機關e學校e農民團體及試驗
研究等單位d其優良事蹟包括農業政策研究e制度改
革與推動e科技創新e農業永續經營及創意行銷與推
廣等領域之卓越成就d有效帶動農業發展d造福農漁
民f
12
位得獎人員分別為台灣大學林國慶教授i清
雲科技大學李皇照教授i農糧署林傳琦科長i台東區
農業改良場林學詩場長i台大生機系朱元南教授i水
產試驗所蔡萬生研究員i畜產試驗所郭猛德研究員i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李宏萍研究員i中興大學董時叡
教授i信義鄉農會黃志輝總幹事i宜蘭縣三星地區農
會段蓬福股長i台灣海洋大學冉繁華助理教授f
(
委會
99.11.02)
農委會 99 年收購公糧稻穀編足預算
與補助花博預算並無衝突
針對媒體報導農委會補助花博會預算
28.5
元d應移用於照顧農民d農委會特此澄清d花博補助
係由行政院經建會於公共建設計畫項下專案核列d並
無排擠農業相關預算f本
(99)
年收購農民稻穀預算
已編列
46
億元d收購資金充裕f目前二期稻作陸續
收穫d如農民認為市場價格偏低d請踴躍繳售公糧f
(
農委會
99.11.04)
秉持保護優良農地並保障真正從事
農業經營農民權益立場
農委會重申特定農業區禁止集村興建農舍d落實
保護優良農地d由於目前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
地多數位於特定農業區d造成優良農地流失及農地建
地化e商品化之商業行為d有違農業發展條例第
18
條集村興建農舍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立
法精神f特定農業區並無限制個別農舍之興建d未損
及真正從事農業行為之農民權益f
農業發展條例 以保護優良農地為目的
農委會指出d農業發展條例第
18
條規定農業用
地上准許興建農舍d其立法意旨係提供有心真正經營
農業者在該農地上興建放置農機具兼具居住需求d以
便利從事農事工作d其性質不同於一般住宅係以居住
為唯一考量f而集村興建農舍係將零星分布之個別農
舍d集中於完整地區內予以興建d藉以維護其餘百分
之九十農地成為優良農業生產環境d係以維護農業生
產環境為目的f
政策美意遭誤用 扭曲集村興建農舍立法原意
集村興建農舍自民國
89
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
行迄今執行結果d實際參與集村興建農舍之起造人多
係考量居住d非以農業經營為目的i建築基地有
63
位於優良農田之特定農業區d而配合之農地
70
位於偏遠e低價值e低生產力之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
地d且與建築用地相距甚遠f
99
9
16
日監察
院糾正農委會及內政部d指出集村興建農舍之發展d
除影響稅賦課徵之公平性外d且變相成為大規模之住
宅社區d顯未符合原立法意旨f
農委會禁止特定農業區集村興建農舍 防止優良
農田變建地
農委會說明d監察院履勘時發現集村興建農舍幾
乎均為建築業者採預售方式d以豪華e有農場之平價
別墅社區€獨棟或雙併e安全e集中社區管理為訴
求d並由建商規劃e申請設計及興建f參與集村興建
農舍之起造人並非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d監察院
認為顯未達成原立法係為鼓勵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以
集村方式規劃興建農舍之目的d提案糾正行政院農委
會及內政部顯有違失d農委會依行政院函指示在一個
月內作適當處理f該會爰以令核釋立法原意為避免農
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d集村
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f
保護優良農地 符合多數民眾期待與農民利益
農委會進一步強調d保護優良農地是農委會秉
持的基本立場d而特定農業區集村興建農舍的悖離現
象d已嚴重衝擊農委會維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的基
本立場與農業發展條例之立法精神d農委會明令禁
止特定農業區集村興建農舍d是負責的作法f至於
99.10.15
前已受理而尚未核定之案件d是否須受本解
釋令之限制將邀請相關機關從法制及程序上審慎研
析f
(
農委會
9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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