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99年報

92 農業推廣傳播及人力資源培育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課程規劃 農藥管理人員複訓課程規劃 「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辦法 」 於 97 年 5 月 7 日訂定發布,本所於 99 年 10 月 18 日接受委任辦理。依規定訓練 總時數至少 24 小時,課程須包括:一、 農藥相關法規;二、植物保護相關事項; 三、農藥種類及相關知識;四、農藥使用 技術等四類,旨在協助有志於從事農藥代 噴之操作者取得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練及 格證明,且能熟諳農藥使用技術等專業知 識,進而能妥適運用所學,降低農藥誤 用、殘留過量等情形發生,達到合法、安 全使用農藥之目的,以達成農產品安全 無縫管理之目標。本計畫已完成課程辦 理,共 2 梯次,計 58 人結訓。針對受訓 學員進行問卷調查,以做為未來辦理訓練 修正之參考。 12 門課程之滿意度皆達滿 意程度,其中 「 如何製作用藥紀錄 」 與 「 農藥毒性與安全性 」 最受學員 肯定。學員建議新增之課程包括:從業人 員的安全法規、病蟲害診斷、新推薦農藥 介紹、實務作業與機械操作訓練等。學員 對講義、費用、課程辦理等亦提供意見, 將做為未來研辦 「 農藥代噴技術人員訓 練 」 之參考。 「 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 法 」 於民國 97 年 04 月 10 日公告,第 11 條規定 「 農藥管理人員證書之有效 期間為五年,並得於期間屆滿前三個月 至六個月內申請展延。每次展延期間, 以五年為限。」 展延之規則定於辦法第 12 條 「⋯五年內參加四十小時以上之在 職訓練、相關植物保護學術活動或繼續 教育之證明文件。」,為配合政策,規 劃辦理 「 農藥管理人員 」 複訓。 本計畫針對複訓需求研擬課程,首 先進行資料蒐集及課程規劃,邀請專家 進行課程討論,並完成課程辦理。本年 度共辦理 2 梯次,計 260 人次參與。對 學員進行問卷調查,以做為未來辦理複 訓時課程修正之參考。 7 門課程之滿意度 皆達滿意程度,以 「 作物健康診斷 」 之滿意度最高,本課程最符合學員實際 應用面之需求。另,學員對課程時數、 講義、課程辦理次數等亦提供意見,將 做為未來研辦 「 農藥管理人員複訓 」 之參考。 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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