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機關誌
93 第 六 篇 施 主要研究項目 年度 重要成果摘要 除草劑對覆地 草本植物影響 1992-1996 1. 巴拉刈及嘉磷塞:嘉磷塞藥效較緩慢,但持續性 長,噴後 2 個月土表覆蓋率為 80% 。巴拉刈藥效快, 但持續性短,暖季土表覆蓋率 1 個月即達 90% 。 2. 萌前除草劑:達有龍殘效最長,施藥後 5 個月, 仍有 80% 以上之土表呈裸露狀態,三福林殘效最 短,施藥 3 個月後,覆蓋率達 98% 。 3. 萌前混合萌後除草劑:嘉磷塞與復祿芬及達有龍 2 次處理者,具有較長期之防治效果。巴拉刈與萌 前藥劑混合施用,對地被植物種類之影響不顯著。 4. 集水區果菜園草生覆被及雜草管理體系建立:於 松茂梨園及福壽山農場試區,選留低矮複合式植 被草生栽培植物,建立覆蓋率維持在 70% 以上, 雜草覆蓋率降低為 20% 以下,具水土保育功效的 管理方法。其中以快伏草對大扁雀麥之防治效果 佳,伏寄普對禾草的矮化時期約為 40 日。 第二項、雜草抗藥性之研究 探討臺灣常用除草劑之抗藥性及建立除草劑抗性偵測指標。 農林廳時期 (1985-1999) 雜草抗藥性重要成果摘要 主要研究項目 年度 重要成果摘要 野塘蒿對巴拉 刈抗藥性 1985-1997 巴拉刈對抗感植株致死劑量之 R/S 比值大於 50 。葉 片二氧化碳交換速率在巴拉刈處理三小時內會有顯 著的影響;但對葉綠素、類胡蘿蔔素及可溶性蛋白 質含量的影響則需較長處理時間;抗性生物型之光 合作用或色素含量,均有較大的容忍範圍。 除草劑抗性偵 測方法 1998-1999 以葉面積及莖、葉乾重對巴拉刈的反應,篩選出抗 性生物型植株。同時比較巴拉刈對抗感植株光合作 用之抑制作用。 第三項、除草劑田間應用規範建立 建立臺灣水田及蔬菜田除草劑藥效測試之標準方法。 農林廳時期 (1990-1993) 建立除草劑田間應用規範重要成果摘要 主要研究項目 年度 重要成果摘要 蔬菜田除草劑 安全使用 1990 高冷地蔬菜田雜草計有 21 科 62 種,平地有 20 科 59 種。萌前除草劑滅草胺、滅落脫及撻乃安以田間推 薦量的 0.5 或 0.75 倍,即可達成 90% 以上的防治效 果,顯示降低劑量對雜草仍有防治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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