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簡訊-第29期2011年10月 - page 5
8
,
9
月
農
業
要
聞
我政府基因改造植物科技安全管理機制
與國際規範同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基因改造科技是發
展生技產業之重要基礎,惟其產品在風險上仍具
不確定性,民眾對基改產品仍存疑慮,我國政府
現階段對基因改造科技的基本立場,本於鼓勵基
因改造科技之創新研發,並在確保國民健康及不
影響環境生態安全之前提下,對基因改造科技進
行有效管理 。
農委會指出,依「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規
定,基因改造植物如在國內推廣銷售時,須先向
該會申請許可田間試驗之進行,於完成田間
試驗及其生物安全評估執行結果經農委
會審查通過之條件下,並檢附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之使用同意文
件,方可在國內推廣銷售及上市。
經對照美國、日本及歐盟等國之基因
改造植物安全管理機制,在基改產品商業化利用
前,皆賦予同樣之生物安全風險管理審查規範,我
國基因改造植物之安全管理契合國際管理趨勢。
(
農委會
100.08.21)
我國輸日芒果外銷量1,141公噸 較去年成
長15.4% 屢創新高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
國產芒果色澤鮮豔,香氣芬
芳,口感極佳,極具國際競爭
力,為我國重要外銷果品之
一。今年截至
7
月底,輸日的
芒果出口量值分別為
1,141
公噸,
821
萬美元,
較去年同期成長
15.4
%
及
26.3
%
,創下我國芒果
輸日以來最高外銷量值。
為協助業者積極拓展日本市場,農委會推動
實施「輸日芒果安全管理體系」,輔導果農與出
口業者建立一對一登錄合作模式,嚴格執行果實採
收前及蒸熱場出口前抽驗農藥殘留量,符合日本標
準者始核發出口同意文件,讓芒果能順利暢銷日本
,也確保品質及用藥安全。
農委會指出,採行安全管理體系迄今,連續
四年輸日芒果農藥殘留標準均符合日本規定,並於
去(
99
)年底獲得日本同意輸日芒果由
100
%
逐
批檢驗,降為一般隨機抽樣檢查,使得芒果抵達日
本後,可立即通關,除了縮短通關時程,也大幅提
升台灣芒果的安全品質及優質形象。
為持續拓展芒果外銷市場,該會積極輔導相
關業者與國外通路合作辦理「台灣蔬果節」通路
促銷活動,並在香港、上海與日本據點,辦理特賣
會、禮盒預購及店鋪促銷活動,開拓行銷通路。經
統計今年截至
7
月底,芒果總外銷值達
1,334
萬
美元,外銷量達
3,219
公噸。除外銷日本外,也外
銷韓國、新加坡、香港、中國大陸等市場。
(
農委
會
100.08.26)
玉米、落花生、綠豆、紅豆、大豆,農
民合法取得種苗,留種自用免責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8
月
29
日公告玉米、落花
生、綠豆、紅豆、蔬菜用毛豆以外之大豆等作物為
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4
款
規定之植物物種,農民合法取得上述作物種苗,種
植收穫後可保留種子,供下一季再種植使
用,不必再取得授權,也不會侵犯他人品
種權利。
禾榖類及豆類適用「植物品種及種苗法」
擴大農民免責範圍
農委會說明,我國參考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
聯盟(
UPOV
)
1991
年版公約於
94
年制定「植
物品種及種苗法」,推動植物品種權保護。目的在
鼓勵企業和個人投入植物育種研究,加速創新研發
新品種,促進農業發展。因此,參照歐盟正面表列
方式,合理限制農民留種自用免責適用範圍,以維
護育種者權益;迄今公告水稻作物適用。農委會為
兼顧國內農民耕種習慣與參考其他國家作法,將禾
榖類及豆類等大宗糧食作物列入適用「植物品種及
種苗法」農民免責之對象,使農民合法取得上述作
物種苗,種植收穫後可保留種子,供下一季再種植
使用,不會侵犯他人品種權利,以保障農民經濟利
益。
(
農委會
100.08.29)
農委會在雪梨召開臺灣附帶栽培介質蝴
蝶蘭首航澳洲記者會 邀請澳洲業者共同
見證臺灣優質精緻農業實力
歷經
4
年多與澳洲談判協商之努力,臺灣
首批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終於突破檢疫障礙,
在
9
月
13
日 首航抵澳順利通關,於
21
日在雪梨
Leppington
地區
Flora International
蘭園展出並
舉行記者會,由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張淑
賢處長、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經濟組李冠志組長與
Flora International
總經理
Mr. Denis Secco
共同
主持,邀請澳臺經貿協會主席
Mr. Ross Maddock
、雪梨臺灣貿易中心陳建坤主任、澳洲臺灣商會熊
強生會長、大洋洲臺灣商會聯合總會胡景嵩名譽總
會長等出席共襄盛舉,會後並舉行慶祝茶會,共同
見證臺灣優質精緻農業實力。
(
農委會
10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