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簡訊-第42期 2013年12月 - page 4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
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是
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典,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
章」。我國為保障人權,在
98
12
10
日施行「兩公約」及「兩
公約施行法」,使我國的人權標準與國際接軌,向世界宣示我國
保障人權的決心。
「兩公約人權故事集」是法務部同仁蒐集生活週遭的人權故
30
則,以淺顯、生活化的方式撰寫而成,內容旨在闡述兩公
約的規定,以及公約保障人權的精神。相關內容並已同步放置於
法務部全球資訊網「人權大步走專
區」
gov.tw
),提供各界作為兩公
約宣導之參考,歡迎點閱及轉載。
︱兩公約人權故事集一則︱
送子娘娘送「子」送「女」一樣好啦!
辦理「兩公約」宣導的陳科長應邀到南部某鄉
公所宣導「人權大步走計畫─落實兩公約」。宣導
完後,就繞到一家寺廟裡,虔誠地點香膜拜,口裡
唸唸有詞,然後捐了 500 元的香油錢。這時廟祝
手裡拿了二張紙條,扯著嗓門就問科長:「先生你
是求男,還是求女呢?看你的需要,我們贈送的秘
方很靈哦!這是作功德,不收錢,你來我們這裡,
是你的福氣哦!」科長詫異的回說:「這不是送子
娘娘廟嗎?怎麼會有人來求生女孩呢?」廟祝指著
神壇的一行字說:「你看我們這裡早就寫明:本『送
子娘娘廟』之『子』係指『子女』!」科長就問為
什麼?廟祝很嚴肅的說:「神明早幾年就給我們託
夢說:『天上老早就實施男女平權了,不允許有歧
視哦!』生男生女一樣好啦!」科長不禁感嘆:「天
上,畢竟是天上,比人間先進多了,這麼早就推動
『兩公約』及男女平等了!」在回程的高鐵車廂裡,
科長對面坐著陪媽媽到台北吃喜酒的兄妹,未幾,
哥哥已呼呼大睡,但妹妹一會兒幫媽媽捏捏手,一
會兒捶捶肩,一會兒問媽媽,渴不渴,要不要喝飲
料?看來,女兒一點都不輸給兒子呀!
不得因性別而生歧視。男女權利,一律平等。
近期公告
刊物出刊
◎專題報導第
111
期:「台灣外來植物的監測與管理策略」電子版已出刊,請逕行上
網瀏覽、參閱
(
=
最新訊息
&autono=540)
訓練班訊息
◎本所
103
年度「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擬辦理
5
班次,分別於
1
月、
3
月、
7
月、
8
月及
10
月辦理,預計招收學員
590
人。
人事異動
1.
殘毒管制組技佐郭科良於
102
10
23
日分發報到。
2.
技術服務組技佐王泰權商調至農業試驗所嘉義分所,於
102
11
1
日離職。
3.
應用毒理組副研究員蔡韙任於
102
11
18
日調升該組研究員兼組長。
1,2,3 5,6
Powered by Flipping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