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簡訊-第28期2011年8月 - pag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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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行政院院會通過農業基本法草案 展現政
府對農業之重視與積極作為
行政院
6
2
日第
3249
次會議通過「農業
基本法」草案。農委會表示,農業為立國之根本
,在全球氣候變遷加劇、糧食安全備受關注及農
業部將於
101
年成立之際,有必要重新省思農業
的定位和功能,並制定具中長期政策綱領性質之
法案。農委會將於該法完成立法程序後,依照新
的政策方向推動相關農業施政,奠定中長期農業
發展基礎。
本法定位—為綱領性、原則性之政策法案
草案分為總則、糧食安全、產業競爭力、
農村及農民、農業生態及環境、附則等六章,計
34
條條文。
立法意旨—肯定農業多功能價值,並讓農民
獲得應有的尊嚴
本法草案強調農業具多功能價值,由全民
共享,且市場機制無法完全回饋,全民當共同維
護並支持農業,讓農民獲得應有的尊嚴。
制定過程—匯聚改革動力,前瞻規劃並具行
政執行可行性
農委會表示,本法草案納入精緻農業、小
地主大佃農、因應氣候變遷農業調適策略及農村
再生精神,並參酌日、韓等國制定之農業基本法
,以及立法院各委員提出之本法草案與經濟委員
會召開本法公聽會之各方意見,再經全國農業行
政首長、跨部會、地方政府及農民團體會議研商
,匯聚各方意見修正,擬定符合行政執行可行性
之本法草案。
持續落實各項農業施政,積極與立法院各黨
團溝通,早日完成立法
近一年來,農委會召開因應氣候變遷農業
調適政策會議、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及全國糧
食安全會議等重要會議,以因應國際區域性經濟
整合及我國農業水、土資源劣化之趨勢,掌握臺
灣農業競爭利基,制定符合前瞻性中長期農業政
策方向之本法草案,均為農業紮根之重要工作。
(
農委會
100.06.02)
總統指示農委會加強推動「穩定農產品
產銷對策」
總統最近兩週接連前往屏東、台南、宜蘭
等地關心香蕉、稻米、芒果、高接梨、青蔥及養
豬等農業狀況並與農民座談,農民反映許多農產
品產銷問題,也瞭解農產品生產因容易受天候影
響,價格容易波動難以避免,因此,在聽取農委
會「穩定農產品產銷對策」簡報後作了多項裁示
,要農委會積極辦理。
一、現有的產銷調節預警制度、產銷調節措施仍
要加強辦理,能立即加強的即時辦理。
二、讓農民交穀更方便,全面辦理公糧濕穀收購
,稻穀乾燥、包裝、堆疊費用由政府負擔。
三、推動廠農合作,加強垂直整合,穩定農民收
益。
四、建立及時透明資訊,方便農民產銷決策。
五、扭轉日本市場頹勢,加強香蕉產銷調節及組
成出口聯合組織。
六、研究所得支持政策,減少農民所得風險。
(
委會
100.07.22)
政府積極規劃公糧濕穀收購作業,落實
照顧農民
近日政府宣佈公糧改收濕穀,且每公斤補
貼農民
2
元烘乾、包裝及堆疊等費用,行政院農
業委員會表示,公糧交濕穀是總統下鄉及農委會
傾聽民意,對於農民普遍反映所作回應,農委會
已著手規劃相關濕穀收購作業。
為研訂公糧收濕穀新制,現公布是適當時機
農委會表示,為確保農民收益並穩定糧價
,自民國
63
年起政府每年編列預算以保證價格
收購農民稻穀,為長期儲存需要,公糧稻穀係以
乾榖型態收購,農民收穫後之溼穀必須先乾燥到
水份含量
13
以下,才能繳交公糧。鑑於執行
3 7
年的乾穀收購制度要轉
變改收濕穀,牽涉到各種不
同濕度及不同的品質,如何
轉換成乾穀,及收購時如何
確保公糧品質,涉及層面甚
廣,必須與公糧業者進一步
研商,訂出一套新的制度,
否則到
2
期作收穫時始宣布
收購,秩序將大亂,影響農
民繳交公糧權益。
今年
2
期作起逐步收購濕穀,
101
1
期作
全面實施
農委會指出,今年
2
期作先就有稻穀烘乾
設備的公糧業者實施濕穀收購,明(
101
)年
1
期作起全面推展。今年
1
期作有經收公糧業務
之公糧業者計有
249
家,其中有烘乾設備者
164
家,將持續輔導其他無設備者儘速設置。在未設
置前,政府將持續補助運費協助調度異地烘乾,
或要求業者必須尋求合作協力廠商來協助處理農
民稻穀烘乾問題,以方便農民繳交公糧稻穀,維
護農民權益。
(
農委會
100.07.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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