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所111年度
包括原體或新劑型成品安全評估應繳交之 6 項急毒性試驗。將符合動物福祉 3R 概念「 Replacement ( 替代 ) 、 Reduction ( 減量 ) 、 Refinement ( 精緻化 ) 」之試驗或評 估策略導入我國農藥申請所須符合的「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包含項目, 完成「農藥毒理試驗準則 3R 考量適用性修訂草案」研究報告 ( 圖 19) 。此外並執 行本國農藥口服、皮膚急毒等系統毒性資料橋接 (data bridging) 研究,研悉相關 以 GHS 加和方式 (GHS Additivity) 之橋接方式及分類等級適用性研究,並針對 本國過去已登記農藥成品進行回溯性探討 (retrospectively review) ,對於具有相關 動物系統性急毒性試驗數據,再使用 GHS Additivity 之橋接方式預測毒性分類, 結果顯示以橋接方式預測本國農藥成品之口服及皮膚急毒性具有高信賴程度。今 年度本所更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 化學局 ) 共同辦理雙邊動 物替代工作交流會議 1 場 ( 圖 20) ,分享其雙邊現行接受替代試驗法規規範、審 查經驗及評估策略,最後針對雙方提出 3R 關鍵議題討論,有助於調和未來雙邊 推動 3R 策略方向。相關研究可有助於提供我國農藥管理政策制定之重要參考以 及精進農藥對於人體健康危害暴露風險相關之研究,對提升本國毒理測試技術水 準助益良多,並可精進我國對動物福利議題精神之重視。 圖 19. 本研究彙整國際現況並完成「農藥毒理試驗準則 3R 考量適用性修訂草 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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