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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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19/06/0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以下簡稱本標準) 係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訂定發布施行,歷經五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在一百零八年一月三日。本次修正為反映毒理試驗成本,因應考訓分離政策,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之測驗及考量代噴技術人員使用不同噴藥器械及在特定場域操作之差異性,提供農民病蟲草害防治與作物整合管理相關訓練課程,協助業者瞭解農藥登記申請之相關作業程序及登記資料要項需求,爰修正本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試驗、研究、檢測、鑑定項目及其費額表」及第六條附表三「技術諮商指導、教育訓練測驗項目及其費額表」規定。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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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令
(檔案大小: 99 kb 、更新日期:2019/06/06、檔案下載:8次)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三
(檔案大小: 204 kb 、更新日期:2019/06/06、檔案下載:45次) -
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
(檔案大小: 293 kb 、更新日期:2019/06/06、檔案下載:2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