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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病蟲害採樣要領與提供背景資料

點閱: 9602
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23/07/26

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

正確採樣與提供完整栽培背景資料以利診斷

標本正確採樣要領

1.    各種不同受害程度的幼苗、莖、葉、花、果實及整株等均須採集,隨後以紙巾或報紙包裹後,分別放置塑膠袋內,標示後郵寄或送驗。

2.    採整株標本時,須把根部所帶土壤或介質去除,用報紙包裹放於塑膠袋內,以防送驗或郵寄途中土壤污染標本。

3.    局部受害植株可採取局部標本,整株受害須採取整株連根標本。如局部組織易變型腐爛或無法判斷時,請採完整植株標本。

4.    標本採取後,無法馬上送診斷時,須用報紙包裹放於塑膠袋內,暫放冰箱內中、下層冷藏,以防標本腐敗孳生雜菌,最多不可超過三天。

5.    已完全腐爛或乾枯標本,請勿採取,因已孳生雜菌,無法診斷出真正病原菌。

6.    每一送驗標本數量至少須三個,且症狀須一樣,可提高診斷準確性。

  • 郵寄: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站收」
  • 自送: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 專線電話:04-23302101 轉357 、0800-022228
  • 傳真:04-23321478
  • 電子郵件地址:cenhz@acri.gov.tw
  • 專業服務人員:李苓愉、王櫻枝
  • 聯絡人:農藥應用組 戴肇鋒 助理研究員

各縣市「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站」一覽表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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