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病蟲害採樣要領與提供背景資料
點閱:
9602
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23/07/26
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
正確採樣與提供完整栽培背景資料以利診斷
標本正確採樣要領
1. 各種不同受害程度的幼苗、莖、葉、花、果實及整株等均須採集,隨後以紙巾或報紙包裹後,分別放置塑膠袋內,標示後郵寄或送驗。
2. 採整株標本時,須把根部所帶土壤或介質去除,用報紙包裹放於塑膠袋內,以防送驗或郵寄途中土壤污染標本。
3. 局部受害植株可採取局部標本,整株受害須採取整株連根標本。如局部組織易變型腐爛或無法判斷時,請採完整植株標本。
4. 標本採取後,無法馬上送診斷時,須用報紙包裹放於塑膠袋內,暫放冰箱內中、下層冷藏,以防標本腐敗孳生雜菌,最多不可超過三天。
5. 已完全腐爛或乾枯標本,請勿採取,因已孳生雜菌,無法診斷出真正病原菌。
6. 每一送驗標本數量至少須三個,且症狀須一樣,可提高診斷準確性。
- 郵寄: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作物病蟲害診斷服務站收」
- 自送: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 專線電話:04-23302101 轉357 、0800-022228
- 傳真:04-23321478
- 電子郵件地址:cenhz@acri.gov.tw
- 專業服務人員:李苓愉、王櫻枝
- 聯絡人:農藥應用組 戴肇鋒 助理研究員
附加檔案
-
正確採樣與提供完整栽培背景資料以利診斷
(檔案大小: 24 kb 、更新日期:2023/07/26、檔案下載:268次) -
正確採樣與提供完整栽培背景資料以利診斷
(檔案大小: 267 kb 、更新日期:2023/07/26、檔案下載:34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