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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用於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程序的快速萃取套件及使用該快速萃取套件從農產樣品取得檢液原液的方法」增列境外專屬授權條件案(限境內業者)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點閱: 2576
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23/08/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6月12日
發文字號:藥試技字第106262975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本所「用於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程序的快速萃取套件及使用該快速萃取套件從農產樣品取得檢液原液的方法」增列境外專屬授權條件案(限境內業者)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審議會第136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內容:本技術係建立一套農產品中殘留農藥快速萃取套組,可大幅縮短蔬果中殘留農藥萃取時間達80%以上,為現行全球最快速的農藥殘留萃取技術。(簡介詳附件一)。
二、授權方式:授權金480萬元以上(不含5%營業稅);衍生利益金:標的產品境內及境外銷售總額之3%(不含5%營業稅);授權期限為10年(專屬授權)。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1個月內。
四、申請方式:擬參與遴選之廠商,請檢具申請書(附件二)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向本所提出申請。
五、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林韶凱副研究員(04-23302101轉414)。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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