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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毒理組約僱試驗分析員徵才公告 (~6/15)

點閱: 95
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26/05/26

應用毒理組約僱試驗分析員徵才公告 115.05.26~115.06.15

職稱

約僱試驗分析員

官等職等

約僱五等

280薪點起

職系

職務編號

 

名額

1名。

本次甄選將依成績優劣決定是否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知能或技術者。

工作項目

1.協助農業藥物毒物對人畜健康危害之評估工作。

2.協助農業藥物毒物對環境成員安全危害之評估工作。

3.協助農業藥物毒物之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策略相關工作。

4.協助安全評估與毒理試驗技術及品質規範等工作。

5.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或親自送達方式(否則不予受理),郵寄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農業部農業藥物試驗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名稱(應用毒理組約僱試驗分析員職缺)。

二、應徵本職缺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履歷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四)學士、碩士及博士(無相關學程者則免附)之修業成績單。

(五)各類專業證照、訓練、進修、外語檢定證明、相關著作(論文)、身心障礙證明等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六)工作證明資料影本。

三、期限:民國115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舉行面試,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履歷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四、甄選方式含採為測驗、面談及資績評審方式,測驗考題範圍如下:「農藥毒理概要」採申論題及選擇題。

五、連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曾小姐(或楊小姐)04-23302101轉173或172。

六、薪資: 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起。

七、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本職缺甄選。

備註

一、附檔: 公務人員履歷表

二、本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

三、本職缺經甄試錄取後,應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後由主管評核工作表現,成績及格者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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