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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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17/12/2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以下簡稱本標準) 係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訂定發布施行,歷經三次修正。為配合「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於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預告將農藥管理人員訓練總時數由八十小時調整為一百二十小時,另符合同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者,得申請抵免訓練時數,以四十小時為上限,爰擬具本標準第六條附表三「技術諮商指導、教育訓練測驗項目及其費額表」修正草案,將現行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修正為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八十小時),並增列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一百二十小時)之收費費額規定。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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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函
(檔案大小: 1 MB 、更新日期:2017/12/22、檔案下載:4次) -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檔案大小: 91 kb 、更新日期:2017/12/22、檔案下載:2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