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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6、7月 農業要聞(22)

點閱: 2242
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18/05/21

(出版年月:2010/08)

兩岸簽訂智慧財產權協議 對台灣優良品種更有保障

  農委會表示,國內農作物育種及栽培技術相當先進,但為防範品種外流,並對育種者權利提供合法保護,在與大陸簽訂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後,未來雙方可就植物品種權申請、優先權之承認,以及申請品種權之植物種類(如鳳梨等)進行協商,確保育種者之品種權利與提昇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競爭優勢。

  農委會說明,植物品種權採屬地主義,必須在當地國家申請才能主張權利;農委會經多年努力已與歐盟(27國)、美、日、澳等國協議,同意相互受理對方國民及法人之品種權申請。但在兩岸方面,因過去長期政治上之特殊關係,經台灣公告保護之植物種類,無法於對岸獲得法律保護。由於兩岸經貿合作及農產品交流日趨頻繁,植物品種權保護議題如不進行,無法藉由雙方協商,來防範侵權事件發生。

  農委會指出,國際新品種保護聯盟 (UPOV) 有62個會員國,目前有一半國家採用UPOV1991年新公約制訂其國內植物保護法令,而有一半國家如中國大陸仍採用1978年公約。前兩項公約對農民免責適用範圍有所差異,1991年之新公約對品種權人提供更多保障,對農民留種免責部分 (即農民自行留種自用,免除侵權之責任) 部分,係以公告之植物種類為限。為保護育種者權利,在兩岸簽訂協議後,將透過兩岸品種權工作組會議,建議中國大陸依據新版公約修正其法規,以保障我方育種者權益。(農委會99.06.30)

  

台灣紅龍果首航日本,為台灣輸日農產品再添生力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為深耕台灣熱帶水果等優質農產品外銷日本市場,並配合日本於本年 4 月 16 日公告台灣白肉種紅龍果輸入解禁,首次向日本消費者正式介紹台灣紅龍果,該會於本月 1 日由黃副主任委員有才及駐日馮代表寄台在日本東京共同主持「台灣紅龍果首航日本及優質熱帶水果行銷記者會」,邀請日本媒體及產業代表共同見證及分享台灣優質、安全之農產品。

  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於記者會上指出,台灣是日本第五大農產品出口市場,日本更為台灣農產品最大的外銷市場,去年台灣農產品輸銷日本金額近 7 億美元,占台灣農產品總出口總值的 22% ,雖然日本去年進口各國農產品的總值較前一年衰退了 35% ,但是台灣幾項重要農產品銷往日本之出口值均較前一年大幅成長包括鳳梨(成長 34%)、芒果(成長 11%)、荔枝(成長 8%)、毛豆( 成長 9%)、萵苣(成長 77%) 蝴蝶蘭(成長 18%)及吳郭魚(成長 6%) 等。

  黃副主委於記者會中特別強調,台灣在確保外銷農產品的安全方面做了許多把關的工作。以深受日本消費者青睞的台灣愛文芒果為例,自 2007 年開始建立輸日芒果安全管理體系,設置優質外銷供果園,要求出口業者與生產果農簽訂合作意願書,導入登錄及條碼追溯管理系統,並於採收後及蒸熱處理前必須完成農藥殘留檢測,方能取得出口至日本之同意文件,施行以來,輸日之愛文芒果均符合日本規定。另外,台灣烏龍茶於推動安全管理體系,辦理茶農、製茶廠與出口業者之登錄管理,有效追蹤來源,並於出口前完成農藥檢驗等控管措施後,目前輸日亦極為順暢。未來,該會並將持續推動各項外銷農產品安全管理措施,以提升台灣農產品之國際競爭力。(農委會99.07.02)

 

合理化施肥節省成本又減碳 農委會表揚績優農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降低化學肥料使用量,推動合理化施肥,自 97 年開始共輔導 404 個示範產銷班參與,經各試驗改良場所 評選推薦 11 位績優示範農民,農民以實際減肥成效,並維持產量與品質,可供國人借鏡,為鼓勵這些績優農民,農委會首次舉辦合理化施肥績優農民表揚活動,籲請各地農友加入合理化施肥行列,減少肥料使用,共同維護農田生產、生態。

  農委會指出,目前已在全國設置 404 個示範產銷班,作物包括水稻、雜糧、特作、蔬菜、果樹、花卉等,化學肥料用量平均減少達 35 %,每公頃可減少肥料 293 公斤 ,撙節肥料成本約 3,000 元,加上施肥工資 500 元,可協助生產成本降低,另可使水稻 抽穗及成熟期一致,碾米品質及食味品質,均顯著提升,農民收益更加提高。

  農委會表示, 97 年起因應國際製肥原物料飆漲,有鑑於農民長期施用過多化學肥料,造成浪費及環境污染,97 年 5 月由各試驗改良場所組成「合理化施肥輔導小組」, 全面宣導及推廣合理化施肥,二年來除設置 示範產銷班進行示範合理化施肥外,另辦理土壤肥力檢測免費 服務 68 ,072 件、 農民宣導講習 881 場次,遍及各鄉鎮市,合理化施肥觀念已廣為農民接受,並實際應用於田間作物栽培。

  農委會強調,國內所有化學肥料之製肥原料,幾乎全部仰賴進口,製造及搬運過程需要耗費大量能源,氮肥使用不當,會產生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未來將 擴大合理化施肥推廣成效,輔導農友正確用肥,導正過量施肥的習慣,降低生產成本,並減少對自然生態環境之影響。(農委會99.07.07)

 

農村再生條例三讀通過 為農村活化發展開啟新頁

  「農村再生條例」於 7 月 14 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政府將以專法有秩序的推動農村發展,實質照顧台灣4千個農漁村、60萬戶農漁民,突破農村長期的發展瓶頸,從產業、文化與實質建設,打造有生活品質、安居樂業的富麗新農村,吸引年輕人回鄉,活化農村。

  農委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是農村長期發展具關鍵性法案。政府於97年提出草案後,廣徵各方意見,辦理超過300場說明或研討會,在農村應永續發展的共識下,農委會參採各界建議修正草案內容,並將非急迫性,例如農村區擴充的條文加以刪除,列為下階段推動工作。

  農委會陳主委強調,推動農村再生以成立基金專款專用方式辦理,立法院依照原來行政院版通過1,500億元。另在條例中明定支出用途項目,並依照社區居民所提計畫撥款,可嘉惠全臺灣農漁村社區。同時將配合行政院組織再造,農業部將成立農村發展署,成立推動農村永續發展的專責機關。

  面對社區民眾殷殷期待,「農村再生條例」將正式上路,陳主委表示,該會將邀請學者專家組成小組研訂相關子法規,並加強宣導,讓各級政府單位、農村社區與民眾等充分瞭解本條例內容,以利各界正確認識農村再生推動的宗旨與方式,並扮演各部會資源整合平台的角色,為農村重建人文、產業與土地和諧共處的新秩序。 (農委會9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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