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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P理化性試驗委託資訊

點閱: 11308
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23/08/08

GLP理化性試驗委託資訊

本案自民國107年一月起施行。

一、本所GLP理化性實驗室依據OECD GLP規範,以及OECD或OCSPP等國際測試指引進行理化性試驗。 

二、請下載「GLP理化性試驗委託申請單」(附件一),申請前請先聯繫實驗室窗口協助確認委託資訊 (電話04-23302101分機806或831,e-mail: jenwen@acri.gov.tw)。

三、正式申請時請以公文方式來函申請,並檢附試驗委託申請單一式三份。

四、本實驗室會將一份經實驗室管理階層簽署同意委託之申請單以公文寄回,可做為本室同意該委託試驗之依據。回函會說明所須試驗費用及試驗物數量。

五、匯款帳號資訊如下:台灣銀行霧峰分行,戶名:農業藥物試驗所301專戶,帳號:037037090594。完成繳費後請以公文方式檢附匯款證明,建議可在此時同時送樣。

六、送樣同時檢附公司用印之「品管檢驗證明文件」:

  1. 試驗物名稱劑型含量

  2. 試驗物外觀

  3. 製造工廠名稱

  4. 製造工廠地址

  5. 批號

  6. 製造日期

  7. 保存條件

  8. 有效期限

  9. 表列品管規格及檢驗結果

  10. 微生物製劑請檢附產品種原聲明書

七、試驗開始前,研究計畫書草稿由研究主持人電郵提供給委託者簽署同意後回傳。

八、研究完成後,會以公文寄送紙本GLP研究報告一份,電子檔案可電郵向實驗室窗口索取。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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