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106年報

7 壹 試驗研究 油料作物之農藥殘留風險評估 本計畫調查市售油料作物胡麻及油 茶之農產品芝麻 ( 胡麻籽 ) 、油茶籽及其加 工產品胡麻油、苦茶油中實際農藥殘留, 同時針對國內登記使用藥劑範圍及國際殘 留標準進行分析比較,評估增修訂國內芝 麻、茶籽及其加工植物油中農藥殘留容許 量標準可行性。 106 年度針對市售國內外 來源芝麻、油茶籽及加工油品分析結果, 芝麻及胡麻油均各檢出 1 件農藥殘留,油 茶籽及苦茶油則完全未檢出農藥,胡麻除 訂定芝麻殘留標準外,未來可考量配合加 工因子評估胡麻油容許量,油茶則訂定油 茶籽容許量即可,暫無需評估苦茶油殘留 標準。另外蒐集國內外乾豆類代表作物田 間殘留量試驗資料,完成陶斯松等 5 種農 藥在油茶及胡麻的延伸使用方法安全性評 估,共建議氟尼胺、護汰芬、易胺座在茶 籽及亞滅培在芝麻等 4 種農藥殘留容許量 標準。 油料作物產品黃麴毒素殘留檢驗方法建立與調查研究 近年來國內之苦茶油及胡麻油產業開 始蓬勃發展,臺灣北部及南部之油茶種植 分別以小果種油茶 ( Camellia tenuifolia ) 及 大果種油茶 ( Camellia oleifera ) 為主,胡 麻則以臺南市為主要產區,但苦茶油及胡 麻油雖然具有良好的油品質,其產業管理 及標準也應有完善之制定方能有健全之產 業鏈以獲得消費者之信賴。本研究前期檢 驗油料作物及油品之農藥殘留皆無檢出, 目前尚無苦茶油及胡麻油之原物料油茶籽 及胡麻之黃麴毒素殘留資訊,恐有黃麴 毒素殘留於油料作物進而殘留於油品之 疑慮。本研究參考衛福部公告「食品中 黴菌毒素檢驗方法-黃麴毒素之檢驗」 方法,建立油品及油料作物中黃麴毒素 B1, B2, G1, G2 檢驗方法,油品方法定量 極限為 1.0 ppb ,於低濃度 ( 2.5 ppb) 添加 回收率胡麻油為 70- 98 % ,苦茶油為 78- 104% 、高濃度 (10 ppb) 添加回收率胡麻 油為 66-89 % ,苦茶油為 92-117 % ;油料 作物於方法定量極限為 0.4 ppb ,低濃度 ( 1.0 ppb) 添加回收率胡麻為 61-91 % ,苦茶 籽為 78-88 % ;高濃度 (4.0 ppb) 添加回收 率胡麻為 60-65 % ,苦茶籽為 73-90 % 。 已完成臺灣油料作物及其產品共 54 件之 黃麴毒素殘留狀況調查,檢驗結果皆無檢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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