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99年報

26 保健食品的安全性研究 農產保健食品之安全性評估 在口服急毒性與 28 天餵食毒性方 面,完成 3 項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澎湖分 場所提供之風茹水萃取物冷凍乾燥粉末 A 、 B 、 C 與桑黃及 2.3- butanediol 等 5 個試驗樣品之急毒性正式試驗,此 5 種 物質以 15 g/kg body weight 劑量經胃管 投予 SD 大鼠後,上述 5 種樣品均未造 成大鼠死亡,但均出現明顯豎毛、俯臥 及活動減少等臨床症狀。對 SD 大鼠之 口服急毒性 LD 50 值, 3 種風茹水萃取 物冷凍乾燥粉末與桑黃及 2.3-butanediol 等 5 個試驗樣品其 LD 50 值均大於 15 g/ kg body weight ,屬於食用安全性高之物 質。另外在 28 天餵食毒性方面,桑黃 與 2.3-butanediol 之無害作用劑量 (non- observable 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 分 別為桑黃大於 2 g/kg/day 與 2.3-butanediol 大於 1 g/kg/day ( 表 3.) 。在致變異性方 面,馬尾藻、海蟑螂及魷魚皮水萃物等 3 種農產保健食品對枯草桿菌核酸傷害修 復、沙門菌回復突變試驗及姊妹染色體交 換測試等基因毒性影響評估。枯草桿菌核 酸傷害修復測試, 3 種農產保健食品濃度 分別為,馬尾藻 125 mg/ml 、海蟑螂 667 mg/ml 及魷魚皮水萃物 667 mg/ml 。結果 顯示,馬尾藻水萃物在沙門菌 TA98 、 TA100 、 TA1535 、 TA1537 及 TA102 等不 論加或不加肝臟代謝酵素,除於 12500 μ g/plate ( ± S9,TA100) 增加突變數外, 其餘菌株濃度均呈負反應。海蟑螂水萃 物 1481 與 4444 μ g/ml ( ± S9, TA100) 及 (-S9, TA1535) 增加突變數外,其他菌株 濃度均無明顯反應。魷魚皮水萃物 7407 μ g/ml (-S9, TA98) ; 2469 、 7407 、 22222 μ g/ml (-S9, TA100 與 TA1535); 823 μ g/ ml (+S9, TA98); 2469 、 7407 μ g/ml (+S9 , TA100 與 TA1535); 及 7407 、 22222 μ g/ ml ( ± S9, TA1537) 等顯著反應,其他菌 株濃度均無明顯反應。姊妹染色體交換測 試,測試濃度,馬尾藻 (12 、 60 、 300 、 1500 、 7500 μ g/ml); 海蟑螂 ( 12.8 、 64 、 320 、 1600 、 8000 μ g/ml) ;魷魚皮 (21.3 、 106.7 、 533.6 、 2668 、 13340 μ g/ml) , 結 果顯示,上述 3 種農產保健食品不論加 或不加肝臟代謝酵素均呈負反應。上述 結果顯示, 3 種保健食品在三種致變異性 測試,僅在沙門菌回復突變試驗結果有 正反應。馬尾藻、海蟑螂及魷魚皮水萃 物等 3 種保健食品中除於海蟑螂與魷魚 皮有些反應外,馬尾藻無明顯反應,但 因呈正反應之回復突變數值未大於對照 組 2 倍以上,且無濃度反應關係,因此 判定為負反應。海蟑螂呈正反應之濃度 較低於魷魚皮,因此,微核測試選擇海 蟑螂進行,劑量為 125 、 250 及 500 mg/ kg ,結果亦為負反應。綜合本試驗結果,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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