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毒所機關誌

2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八日行政院臺八十八研綜字第三一三0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八八0八0三二六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0九一000七三九九號函修正核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0九一0一一八五0六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0九一00二二七一三號函核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人字第0九一0一六一二六二號 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修正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考試院考授銓法三字第0九一二一九八五二九號函備查 第一條 本規程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訂 定之。 第二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 以下簡稱本所 ) 掌理下列事項: 一、農產品中農藥殘毒與毒性物質之分析、調查、預防、管制、安全評估標準 之研訂及農民安全用藥之指導事項。 二、農藥與代謝產物或其他毒性物質之毒性測試及協助安全使用農藥之試驗 研究事項。 ▼ 2015 年 ( 民國 104 年 ) 組織架構表: 秘 書 室 人 事 室 主 計 室 所 長 殘 毒 管 制 組 應 用 毒 理 組 農 藥 化 學 組 生 物 藥 劑 組 農 藥 應 用 組 公 害 防 治 組 技 術 服 務 組 行 政 部 門 副 所 長 ( 五 ) 殺草劑、殺菌劑、生長調節劑、微生物製劑、殺蟲劑與殺鼠劑等有關農藥使 用及整合性植物保護規範之研訂事項。 ( 六 ) 雜草、農藥、公害污染物在農業環境中之分布與其對農作物生長及品質影響 之試驗研究事項。 ( 七 ) 農藥及毒物科技發展資訊服務、農藥安全使用推廣教育、經濟效益評估與受 委託辦理農藥登記試驗及資料綜合分析等服務事項。 第 三 篇 機關之組織及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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