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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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18/03/30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 (以下簡稱本標準) 係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九日訂定發布施行,歷經三次修正。為配合「農藥管理人員訓練及管理辦法」於一百零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修正農藥管理人員訓練總時數由八十小時調整為一百二十小時,另符合同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者,得申請抵免訓練時數,以四十小時為上限,爰修正本標準第六條附表三「技術諮商指導、教育訓練測驗項目及其費額表」修正規定,將現行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修正為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八十小時),並增列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一百二十小時)之收費費額規定。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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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令
(檔案大小: 104 kb 、更新日期:2018/03/28、檔案下載:7次) -
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六條 附表三修正規定
(檔案大小: 16 kb 、更新日期:2018/03/28、檔案下載:23次) -
總說明及對照表
(檔案大小: 118 kb 、更新日期:2018/03/28、檔案下載:2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