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102年可提供學生暑期實習名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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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農業藥物試驗所
更新時間:
2013/03/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102年可提供學生暑期實習名額公告
一、暑期實習申請程序:
4月1日至4月30日受理各校申請,並以親自送達日或郵戳為憑;由申請學校填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暑期實習申請表」(如附件二)及暑期實習合約書(如附件三),加蓋申請學校章戳,向本所提出申請。
二、審核及通知:
由本所依實習內容,及該年度實際可提供實習之名額進行分配及審核奉准後,於每年5月31日前將結果函復原申請單位及簽訂暑期實習合約書,並副知受理實習單位及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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