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所「臺灣紅豆杉萃取液對外用機能性護膚功效驗證之加值應用」辦理非專屬授權案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6月13日
發文字號:藥試技字第1062629751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本所「臺灣紅豆杉萃取液對外用機能性護膚功效驗證之加值應用」辦理非專屬授權案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審議會第136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技術內容:本案係本所執行產學合作計畫之研發成果,與產學合作業者合作進行紅豆杉之枝與葉廢棄物再利用,進行其萃取液對於護膚產品相關加值功效驗證,確定取適當紅豆杉萃取液劑量之下,具有促進膠原蛋白的產生、促進傷口癒合及抗發炎等功效,故技術轉移業者可利用功效驗證相關研究數據,作為在相關護膚產品(如面膜、精華液等美容保養品)商品化與產業化之量產製程品質管控,增加其產品市場接受度與競爭力之附加價值(簡介詳附件一)。
二、授權方式:(1)一般業者:授權金45萬元以上(不含5%營業稅)。(2)產學合作業者:授權金41萬元以上(不含5%營業稅);授權期限為5年(非專屬授權);授權地區:限臺灣地區。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1年內。
四、申請方式:擬參與遴選之廠商,請檢具申請書(附件二)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本所研究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向本所提出申請。
五、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蔡韙任博士或謝玉貞博士(04-23302101轉501或60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附加檔案
-
附件一:簡介
(檔案大小: 865 kb 、更新日期:2017/06/03、檔案下載:58次) -
附件二:廠商申請表
(檔案大小: 17 kb 、更新日期:2023/07/31、檔案下載:26次) -
附件三:技術移轉意願書
(檔案大小: 15 kb 、更新日期:2023/07/31、檔案下載:3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