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農藥科學 第
1
期
2
緒言
農藥是保護植物、提高農產品產量與
發展農業必需的資材,但也面臨著混合多
種農藥施用後超量殘留於蔬果食入風險的
安全性議題。由於農藥對人體的殘留風險,
通常只針對單一農藥進行完整毒理安全評
估,但農民於田間進行植物病害防治時,
基於噴灑農藥之習慣、防治對象之不同、
混合農藥劑型之使用或避免農藥抗藥性之
產生往往混合使用不同類農藥,如殺菌劑
或殺蟲劑。此時若農民疏忽各農藥之安全
採收期,則不同農藥即可能混合殘留於蔬
果或食用作物中,因此人們食用不同農作
物時自然會同時接觸到許多種不同的農藥,
而這些混用之農藥又可能與環衛用藥、食
物中特定成分甚至是治療藥物同時暴露。
而考量這些具高殘留暴露風險農藥間之不
同藥物混合暴露是否可能產生藥物混合交
互作用,導致對人類之毒性增加,是評估
農藥多重殘留風險最重要的課題。
目前國際上對於多重農藥混合毒性之
評估,主要依據其對哺乳動物毒性作用機
制
(toxicity mode of action)
區分為以下幾種
混合毒性樣態
(9, 12, 16)
,首先當農藥間不存在
交互作用
(no interaction)
且當多重農藥作用
於相同之毒性作用機制時,即具有劑量相
加效應
(dose additivity)
,亦即透過相同之毒
性機制作用於哺乳動物相同之生物反應位
置
(biological site)
,差異只在於不同農藥引
起毒性之嚴重程度之潛能
(potency)
,多重
農藥之毒性為個別農藥毒性相加之結果,
適用於農藥之累積性風險評估
(accumula-
tion risk assessment)
;另一方面當多重農藥
作用於完全不相同之毒性作用機制時,且
毒性作用完全不相關時,多重農藥之毒性
為個別農藥毒性反應表現之結果
(response
additivity)
。其次當農藥間存在交互作用
(in-
teraction)
時,農藥間具交互作用可定義為
農藥混合後,相較於前述不存在交互作用
之相加作用,將導致更嚴重之加乘協力反
應
(synergism)
或更輕微之拮抗作用
(antago-
nism)
。
其中多重農藥針對累積風險即劑量相
加效應,目前研究較為透徹,如美國環保
署
(U.S. EPA)
已針對相同毒性作用機制農藥
如有機磷
(organophosphate)
及氨基甲酸鹽
(carbamate)
等
5
類農藥均已完成其風險評
估
(14, 15)
。然而對於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之
多重農藥風險,因不同毒性作用機制間,
是否存在交互作用,而留下評估多重農藥
風險時之不確定度。進行一個完整的多重
殘留毒理試驗,將需要
2
N
-1
個試驗組
(2)
,
來釐清所有可能的多重農藥之間的混合毒
性作用
(N
是多重農藥混合物中不同農藥之
數目
)
,而要實際去測試各種多重農藥混合
物組合之毒性往往是困難且不可行。因此,
為探討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農藥之多重混
合毒性,將透過國際上目前之研究趨勢以
及我們針對
3
種農藥採取驗證策略的研究
模式,所得到的初步結果,做為進一步說
明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多重農藥殘留於蔬
果的風險。進而依蒐集相關國際資料及考
量國內高使用量、高殘留及農藥毒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