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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農藥科學 第

1

期

2

緒言

農藥是保護植物、提高農產品產量與

發展農業必需的資材,但也面臨著混合多

種農藥施用後超量殘留於蔬果食入風險的

安全性議題。由於農藥對人體的殘留風險,

通常只針對單一農藥進行完整毒理安全評

估,但農民於田間進行植物病害防治時,

基於噴灑農藥之習慣、防治對象之不同、

混合農藥劑型之使用或避免農藥抗藥性之

產生往往混合使用不同類農藥,如殺菌劑

或殺蟲劑。此時若農民疏忽各農藥之安全

採收期,則不同農藥即可能混合殘留於蔬

果或食用作物中,因此人們食用不同農作

物時自然會同時接觸到許多種不同的農藥,

而這些混用之農藥又可能與環衛用藥、食

物中特定成分甚至是治療藥物同時暴露。

而考量這些具高殘留暴露風險農藥間之不

同藥物混合暴露是否可能產生藥物混合交

互作用,導致對人類之毒性增加,是評估

農藥多重殘留風險最重要的課題。

目前國際上對於多重農藥混合毒性之

評估,主要依據其對哺乳動物毒性作用機

制

(toxicity mode of action)

區分為以下幾種

混合毒性樣態

(9, 12, 16)

,首先當農藥間不存在

交互作用

(no interaction)

且當多重農藥作用

於相同之毒性作用機制時,即具有劑量相

加效應

(dose additivity)

,亦即透過相同之毒

性機制作用於哺乳動物相同之生物反應位

置

(biological site)

,差異只在於不同農藥引

起毒性之嚴重程度之潛能

(potency)

,多重

農藥之毒性為個別農藥毒性相加之結果,

適用於農藥之累積性風險評估

(accumula-

tion risk assessment)

;另一方面當多重農藥

作用於完全不相同之毒性作用機制時,且

毒性作用完全不相關時,多重農藥之毒性

為個別農藥毒性反應表現之結果

(response

additivity)

。其次當農藥間存在交互作用

(in-

teraction)

時,農藥間具交互作用可定義為

農藥混合後,相較於前述不存在交互作用

之相加作用,將導致更嚴重之加乘協力反

應

(synergism)

或更輕微之拮抗作用

(antago-

nism)

。

其中多重農藥針對累積風險即劑量相

加效應,目前研究較為透徹,如美國環保

署

(U.S. EPA)

已針對相同毒性作用機制農藥

如有機磷

(organophosphate)

及氨基甲酸鹽

(carbamate)

等

5

類農藥均已完成其風險評

估

(14, 15)

。然而對於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之

多重農藥風險,因不同毒性作用機制間,

是否存在交互作用,而留下評估多重農藥

風險時之不確定度。進行一個完整的多重

殘留毒理試驗,將需要

2

N

-1

個試驗組

(2)

,

來釐清所有可能的多重農藥之間的混合毒

性作用

(N

是多重農藥混合物中不同農藥之

數目

)

,而要實際去測試各種多重農藥混合

物組合之毒性往往是困難且不可行。因此,

為探討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農藥之多重混

合毒性,將透過國際上目前之研究趨勢以

及我們針對

3

種農藥採取驗證策略的研究

模式,所得到的初步結果,做為進一步說

明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多重農藥殘留於蔬

果的風險。進而依蒐集相關國際資料及考

量國內高使用量、高殘留及農藥毒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