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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農藥科學 第

1

2

緒言

農藥是保護植物、提高農產品產量與

發展農業必需的資材,但也面臨著混合多

種農藥施用後超量殘留於蔬果食入風險的

安全性議題。由於農藥對人體的殘留風險,

通常只針對單一農藥進行完整毒理安全評

估,但農民於田間進行植物病害防治時,

基於噴灑農藥之習慣、防治對象之不同、

混合農藥劑型之使用或避免農藥抗藥性之

產生往往混合使用不同類農藥,如殺菌劑

或殺蟲劑。此時若農民疏忽各農藥之安全

採收期,則不同農藥即可能混合殘留於蔬

果或食用作物中,因此人們食用不同農作

物時自然會同時接觸到許多種不同的農藥,

而這些混用之農藥又可能與環衛用藥、食

物中特定成分甚至是治療藥物同時暴露。

而考量這些具高殘留暴露風險農藥間之不

同藥物混合暴露是否可能產生藥物混合交

互作用,導致對人類之毒性增加,是評估

農藥多重殘留風險最重要的課題。

目前國際上對於多重農藥混合毒性之

評估,主要依據其對哺乳動物毒性作用機

(toxicity mode of action)

區分為以下幾種

混合毒性樣態

(9, 12, 16)

,首先當農藥間不存在

交互作用

(no interaction)

且當多重農藥作用

於相同之毒性作用機制時,即具有劑量相

加效應

(dose additivity)

,亦即透過相同之毒

性機制作用於哺乳動物相同之生物反應位

(biological site)

,差異只在於不同農藥引

起毒性之嚴重程度之潛能

(potency)

,多重

農藥之毒性為個別農藥毒性相加之結果,

適用於農藥之累積性風險評估

(accumula-

tion risk assessment)

;另一方面當多重農藥

作用於完全不相同之毒性作用機制時,且

毒性作用完全不相關時,多重農藥之毒性

為個別農藥毒性反應表現之結果

(response

additivity)

。其次當農藥間存在交互作用

(in-

teraction)

時,農藥間具交互作用可定義為

農藥混合後,相較於前述不存在交互作用

之相加作用,將導致更嚴重之加乘協力反

(synergism)

或更輕微之拮抗作用

(antago-

nism)

其中多重農藥針對累積風險即劑量相

加效應,目前研究較為透徹,如美國環保

(U.S. EPA)

已針對相同毒性作用機制農藥

如有機磷

(organophosphate)

及氨基甲酸鹽

(carbamate)

5

類農藥均已完成其風險評

(14, 15)

。然而對於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之

多重農藥風險,因不同毒性作用機制間,

是否存在交互作用,而留下評估多重農藥

風險時之不確定度。進行一個完整的多重

殘留毒理試驗,將需要

2

N

-1

個試驗組

(2)

來釐清所有可能的多重農藥之間的混合毒

性作用

(N

是多重農藥混合物中不同農藥之

數目

)

,而要實際去測試各種多重農藥混合

物組合之毒性往往是困難且不可行。因此,

為探討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農藥之多重混

合毒性,將透過國際上目前之研究趨勢以

及我們針對

3

種農藥採取驗證策略的研究

模式,所得到的初步結果,做為進一步說

明毒性作用機制不相同多重農藥殘留於蔬

果的風險。進而依蒐集相關國際資料及考

量國內高使用量、高殘留及農藥毒性作用